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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特币犯罪案件法律适用的几点思考

怎样下载imtoken 2023-01-17 13:21:20

摘要:比特币犯罪是一种新型的网络犯罪,不认识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并不影响其成为犯罪客体。目前,在比特币犯罪的法律适用中,对类似犯罪的法律评价存在差异,不利于打击比特币犯罪。为保障比特币犯罪案件法律的统一正确适用,需要完善比特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加强案例指导,建立指导性案例,争取互联网金融主管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完善管理虚拟货币的法律规范。

互联网金融是法治金融,互联网金融技术和区块链也应该受到法律规范的监管。从刑法的角度观察和分析互联网金融技术和区块链发展中的犯罪问题,对于促进互联网金融技术和区块链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规范制作者的行为,另一方面可以保护制作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质疑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直无法避免涉及区块链伴侣比特币的刑事案件。与比特币有关的刑事案件已经在北京和武汉发生,类似案件可能在其他地方发生。

案例一:犯罪嫌疑人钟某是某科技公司的运维工程师。在日常维护中,他发现服务器中的数据异常,然后发现有人试图入侵公司的服务器,并试图窃取比特币。排除异常后,钟某以管理员权限登录服务器,插入一段代码,将公司的100个比特币转入其在国外网站注册的比特币钱包中。为避免追踪,钟某利用网站的私人钱包功能,将10个比特币放入私人钱包。该功能后来被证实是钓鱼网站设置的,存入的10个比特币无法收回。事发后,钟将剩余的 90 个比特币归还给了公司。据受害公司称,事发当天,100个比特币的交易价格超过200万元。办案公诉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钟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钟某。犯罪嫌疑人钟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钟某。犯罪嫌疑人钟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钟某。

案例二:2018年4月20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察部批准对武汉市首例比特币盗窃案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王被介绍给了正在做投资的犯罪嫌疑人张。2017年7月,张帮助王注册了一个比特币钱包账号和密码,投资了比特币。一直掌握王某账户密码的张某,于当年11月将账户中的比特币转入自己的账户,然后通过交易平台卖出2万余元。张某到案后,经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比特币法律问题

以比特币为犯罪对象的案件,一般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理。但在案例2中,有证据证明受害人实际支付了购买比特币的费用,犯罪嫌疑人在出售比特币后实际收受了2万余元赃款。清楚地表现出来。因此,办案公诉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盗窃他人比特币的行为涉嫌盗窃。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已经成为犯罪分子梦寐以求的猎物。在比特币犯罪案件中,作案手段隐蔽、技术含量高,很多熟人和知情人作案。不排除黑客。应该说,比特币犯罪问题客观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我们无法避免或避免它。我们必须面对它、接受它、研究它、管理它、预防它,维护互联网金融技术和区块链的安全。

二、适用比特币犯罪法

比特币盗窃案挑战了互联网金融科技人员排查、填补空缺,也为律师分析研究比特币犯罪案件提出了新课题。作为法人,我们不能仅仅因为比特币交易平台在我国被认为是非法的,就否定比特币的财产价值。因此,我们必须思考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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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特币的价值与评价

人们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在对手眼中,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的东西,一文不值;在支持者眼中,比特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可投资资产,二是支付工具。从投资资产的属性来看,作为一个虚拟的东西,它的根本价值来自于两点:一是人们的共识,即人们越认为它有价值,它就越有价值,否则它就是一文不值。二是比特币区块链的发展。随着区块链在2014年前后被主流机构和国家发现和重视,比特币区块链作为全球最大的公链也为比特币提供了价值支撑。比特币和比特币区块链密不可分。如果区块链有价值,比特币区块链作为最大的公链,具有价值。比特币区块链是有价值的,比特币自然是有价值的。

从支付工具的角度来看,比特币系统是基于 P2P 通信网络、非对称加密算法、分布式数据库和以巨大算力作为运营成本的工作量证明共识机制。,极低成本的即时传输,具有支付工具的属性。在国内现有的监管框架下,比特币不具备支付工具的属性,在可预见的未来也不会。但在国际范围内比特币法律问题,跨境支付的特点确实让比特币成为一种支付工具。微软等公司一直接受比特币支付,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也接受比特币作为支付工具。

互联网金融技术领域的人们对比特币的价值有着不同的看法。从法律专业人士的角度来看,比特币应该是有价值的,因为它可以带来好处。正是因为比特币的价值,犯罪分子心力交瘁、心急火燎、肆无忌惮、行动迅速,所有比特币持有者都将蒙受损失,比特币犯罪将扰乱社会秩序。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必须认清比特币的价值。正是因为比特币本身具有利益或能够带来利益,才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需要法律保护。比特币的价值在于它所拥有的利益或能够带来的利益。这一客观事实并不会因为其交易平台在某个区域的取消而改变。对于有客观价值,又能体现兴趣的东西,我们说它没有价值,保护它的手段是根据没有价值的对象设计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正在疯狂地侵犯这种被管理者考虑的东西。获取巨额利益没有任何价值,以目前的保护措施,这种犯罪难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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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同的行为不同的法律评估

在承认比特币价值的前提下,有必要反思一下为什么同一种盗取比特币的行为会有两种评价。如前述案件所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为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钟某,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他人盗窃罪。从比特币账户中盗取他人比特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将比特币识别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并没有错。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但是,它不是一般数据,它本身可以用于货币兑换,这当然需要一定的交易环境。比特币本身具有价值。它的价值并不反映它所承载的数据内容,它不是文字符号,也不是绘图数据,它是一种虚拟货币,它充当一般等价物。因此,案件1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处罚,适用法律不到位,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较轻,对犯罪嫌疑人实行特防和普防效果显着。没有得到处罚。案例1和案例2给人的印象是,比特币“变现”是盗窃罪,不“变现”就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法律的适用取决于犯罪嫌疑人变现比特币的速度。这种对同一罪行使用不同评价标准的做法值得商榷。

司法机关不能利用比特币交易平台被查封。中国禁止比特币交易,并否认比特币作为犯罪对象的价值。否则,将难以有效遏制犯罪,因为犯罪成本与所获得的利益不成比例。成本低,收益高,何惧世间法则?用马克思的观点来解释,如果资本能带来100%的利润,那就是践踏世界的规律,如果资本能带来200%的利润,就会冒被斩首的风险。更重要的是,比特币被盗的成本是巨大的,甚至是零成本。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法律禁止销售药品,但药品可以带来好处是不争的事实。因此,2013 年 3 月 8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款规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以盗窃罪论处,量刑轻重。” 这证明盗窃比特币应以盗窃罪定罪量刑。

此外,案件一、二的犯罪嫌疑人均为管理比特币账户或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运维的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便利,更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犯罪特点。或者刑法规定的贪污罪。因此,比特币案引起人们的思考,不仅是它的价值,更是法律的适用,法治国家的建设,互联网金融技术和区块链的健康发展,必须认真研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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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特币犯罪法律治理对策

比特币犯罪案件涉及互联网金融技术和区块链技术层面的治理问题,需要互联网金融技术和区块链专家参与解决。从法律角度看比特币法律问题,加强比特币犯罪治理需要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法律应用顶层设计

为保障比特币犯罪案件正确适用法律一、,应加强顶层设计,提出明确指导,规范办案人员法律适用。司法机关应对此类案件统一适用法律的标准,否则会作出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的记录,破坏法律的统一适用。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有比特币,还有派、云、豆等代币形式的各种虚拟货币。对于这些虚拟货币,我们不承认货币属性,但是一旦这些虚拟货币成为犯罪对象,我们就不能忽视它们,否则就会引发私人救济。如果公共权力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那么私人救济就会泛滥,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比特币案件法律适用顶层设计的便捷方式是由最高司法机关作出司法解释。通过解读典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案件的法律适用,指导全国司法机关办理类似案件,确保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指导全国司法机关办理类似案件,确保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指导全国司法机关办理类似案件,确保法律统一正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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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案例指导,建立指导性案例

对比特币等敏感案件,上级司法机关要加强指导,研究法律适用,力求准确适用,形成对标指导案例,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示范和参考。同时,案件指导方便及时,也可为最高司法机关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提供参考。

(三)寻求互联网金融主管部门的支持与合作

2017 年 9 月 4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根据文件精神,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国所有数字货币交易所均已暂停交易。不过,在海外,这种比特币交易依然火爆,国内仍有人“翻墙”进行比特币交易。因此,“防范代币发行的融资风险”并不是一次性的公告。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终结“

(四)完善管理虚拟货币的法律规范

法律是治国之本,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治理虚拟货币市场,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规范,增强法律法规的时效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使虚拟货币市场的监管和犯罪行为的惩处具有法律依据。